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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建文[2010]225号
【颁布时间】 2010-12-03
【实施时间】 2010-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8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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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城市桥梁养护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多数城市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比较重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养护维修管理技能。

  

  (四)加强城市桥梁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大部分城市建立起了桥梁档案,对每座桥梁的基本情况、结构参数建立档案卡,做到一桥一档。武汉市桥梁管理处投资400万元初步建立起了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并对重大城市桥梁实施24小时远程监控,有效地加强了城市桥梁日常管理工作。

  

  (五)认真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及时修订完善城市桥梁重大安全事故、案件应急预案。根据《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要求,大部分城市都能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围绕桥梁结构安全和雨雪防冻事件,从对接警、信息报送、应急响应、预案启动、抢险措施、机械设备、后勤及资金保障等相关方面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加强应急演练,从制度和措施上保障城市桥梁养护维修和安全运行工作的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市县的城市桥梁管理机构不统一,城市桥梁产权多样化,个别桥梁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

  

  (二)部分市县个别桥梁使用年限较长,技术水平低,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的快速发展,车流量和超载车辆远远超出原设计荷载等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少数地方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城市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制度不能得到很好落实,失修、失管问题突出,对城市桥梁的使用寿命和安全运行造成了较大影响。

  

  (四)部分市县城市桥梁养护维修队伍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养护维修管理水平较低,对城市桥梁不能够实施有效地养护维修和管理。

  

  (五)个别市县对城市桥梁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起桥梁管理档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桥梁底数不清,运行状况不明,存在较大的管理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抓好《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各地要采取板报、宣传栏、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宣贯力度,努力使每个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管理人员真正地做到熟知《办法》,自觉运用《办法》加强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目标责任。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地负起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的责任,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也要负起对其所有的或者受托管理的城市桥梁进行检测和养护维修的责任,要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建立安全目标责任制,切实抓好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城市桥梁安全运行。

  

  (三)切实加强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按规定落实好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经费,确保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落到实处。坚持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等制度,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养护、维修、加固或限载、限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城市桥梁该撤除的一定要撤除重建;坚持日常养护维修和管理制度,使小病小患的桥梁及时得到养护和维修,确保城市桥梁始终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四)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数据库和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各地城市桥梁主管部门要尽快地建立起城市桥梁管理档案,做到一桥一档,有条件的市县要尽可能的建立城市桥梁数据库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城市桥梁实施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更好地促进城市桥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

  

  (五)进一步修订完善城市桥梁重大安全事故、案件应急预案。各地要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地桥梁现状、天候、地理环境等实际,认真修订完善当地城市桥梁重大安全事故、案件应急预案,并经常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进行针对性演练,确保一有情况就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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