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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人社医发[2010]273号
【颁布时间】 2010-11-25
【实施时间】 2010-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0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第十六批实施“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第十六批实施“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0〕27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确保我市社会保障卡“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场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111号)规定,西城区、丰台区、通州区、房山区、昌平区共8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见附件)通过验收,已具备持卡就医结算条件。现开通上述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功能,参保人自2010年11月29日起,可持卡在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附件:北京市第十六批持卡就医结算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北京市第十六批持卡就医结算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编码

医疗机构名称

1

04110011

北京市宣武区大栅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06162005

丰台区新村街道丰西社区卫生服务站

3

12110002

北京市通州区第二医院

4

23162053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地区小街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5

23162042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垡头社区卫生服务站

6

11110007

北京电力设备总厂职工医院

7

11162027

房山区良乡电业社区卫生服务站

8

14120002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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