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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办发[2010]134号
【颁布时间】 2010-11-23
【实施时间】 2010-11-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0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固原市原州区“9·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固原市原州区“9·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0〕134号)


  

  原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010年9月12日,在我市原州区境内发生一起死亡3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自治区安委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宁安委督[2010]17号)要求,为了及时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固原市原州区“9·12”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范宏明 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杨西吉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勇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 蒲怀礼 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占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志忠 市安监局副局长

  郭春明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维龙 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

  黄 浩 市检察院反渎职局副局长

  马宗义 市农机监理所所长

  刘 强 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科长

  简廷虎 市运管处安全技术科科长

  丁吉勇 市安监局综合监督管理科科长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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