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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湘教通[2010]404号
【颁布时间】 2010-11-12
【实施时间】 2010-1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1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的通报

  (湘教通〔2010〕40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专项督查的通知》(湘教通〔2010〕366号)要求,在各高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我厅于10月份组织专家组对全省有毕业生的96所高校进行了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经督查组实地考查和推选,专家委员会评审,我厅确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以下简称“优秀单位”)49个、良好单位45个、合格单位2个(名单见附件)。并决定对中南大学等49个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奖牌。希望受表彰的高校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学校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人、财、物的落实和长效机制的建设,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专项督查评定结果

  

  
湖南省教育厅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把手”工程专项督查评定结果

  (排名不分先后)

  


  一、优秀等次(49所)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理工学院、南华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科技学院、邵阳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怀化学院、湘南学院、湖南工程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女子学院、湖南警察学院、长沙师范学校、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保险职业学院、湖南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潇湘职业学院

  

  二、良好等次(45所)

  

  湖南工学院、长沙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长沙医学院、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湖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湖南软件职业学院、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

  

  三、合格等次(2所)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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