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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技[2010]980号
【颁布时间】 2010-11-10
【实施时间】 2010-1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1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技〔2010〕980号)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重要意义,结合当前本市大建设、大发展的新形势,认真组织学习、宣贯,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狠抓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施工企业要健全和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自身安全生产行为;工程项目要实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

  三、要认真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选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杜绝无证上岗、不经培训上岗现象。

  四、全面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程度。

  五、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预警应急机制,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专门机构、人员、器材和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六、各级建设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投入的监督,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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