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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0]214号
【颁布时间】 2010-11-09
【实施时间】 2010-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1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安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整改工作方案

[接上页]
时间要求:2010年11月25日前完成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九)城市环境卫生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环境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主要任务: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城郊环卫设施及管理纳入城市环卫体系,强化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解决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脏、乱、差现象。

  责任分工:市四城联创办牵头,市建委、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相关区县政府配合。

  时间要求: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

  (十)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不低于90%,污水处理厂细菌和粪大肠杆菌达标排放。

  主要任务: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污处设施运行及消毒工作,确保细菌和粪大肠杆菌达标排放。

  责任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时间要求: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

  (十一)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主要任务:依据城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重新核定城区供水、用水、排水量(污水处理量),补充完善水平衡图。

  责任分工:市水务局牵头,西安水务集团配合。

  时间要求: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

  (十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db(a)。

  主要任务:按照考核验收要求,完善220个监测点位的相关资料。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时间要求: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坚决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明确部门职责,实行分工协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时间要求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各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保证任务如期完成,并将本单位整改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于11月30日前书面报市四城联创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迎检氛围。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环保宣传进社区、学校、企业等活动,广泛宣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创模工作,增强群众创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三)加强督察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市四城联创办要加强对各项任务的督促落实,各单位要扎扎实实地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要责任到人,坚决防止走过场,如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失职主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整改任务分解落实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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