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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绍兴市政府
【发文字号】 绍政发[2008]9号
【颁布时间】 2008-02-01
【实施时间】 2008-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4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知

  (绍政发〔200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任务。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07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经市人口领导小组考核,各县(市、区)得分均在85分以上,达到人口计生管理预定目标。根据考核成绩,现决定授予诸暨市、上虞市、越城区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授予绍兴县、嵊州市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二等奖,授予新昌县、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达标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继续开拓创新,为我市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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