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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12-03
【实施时间】 2010-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4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表彰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今年以来,我国极端灾害性天气突发多发,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太湖等各大江河流域发生洪水,有一百多条河流发生超历史记录的特大洪水,西南地区发生历史罕见特大干旱,西北、西南等地发生多起山洪泥石流灾害,东南沿海台风频发,特别是今年8月8日,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军民团结奋战,通过准确的预报预警、科学的调度防范、及时的转移避险、高效的应急处置,把灾害的损失降到了最低,夺取了防汛抗旱斗争的重大胜利。在舟曲抢险救灾斗争中,广大军民在极其困难和严峻的挑战面前,顽强拼搏,攻坚克难,全力搜救和转移安置群众、快速展开堰塞湖排险、河道疏通、城区清淤等各项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在这一系列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斗争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谱写了中华儿女不屈不挠、气壮山河的英雄凯歌,展示了党和人民的伟大力量,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为弘扬伟大抗洪精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决定,授予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等219个集体“全国防汛抗旱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江盘乡南山村党支部书记冯永明等371名同志“全国防汛抗旱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追授关喜志等7名同志“全国防汛抗旱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积极进取,再立新功。

  

  广大干部群众、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奋发图强,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201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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