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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和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 为了解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和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的现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和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60号),定于2010年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开展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和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工作。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勘单位按照调查的范围、内容、时间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现状调查表》(附表1)、《国有地勘单位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表》(附表2)的填报工作。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报件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上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 二、纸质材料的装订顺序,按照封面(某某单位探矿权和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统计表,落款单位及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附表1、附表2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附表1、附表2请登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yndlr.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和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中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范源森 0871-5747347 附件:1.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和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略) 附表:1. 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现状调查表(略) 2. 国有地勘单位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表(略)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