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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人函[2010]216号
【颁布时间】 2010-12-07
【实施时间】 2010-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5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价格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价格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皖价人函〔2010〕216号)


  

  处室、单位,各市、县物价局:

  2009年度全省价格信息工作在各级价格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及时向党委、政府报送了大量富有价值的价格信息,获得上级领导的肯定,取得了新成效。去年省物价局的信息工作分别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被评为全省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及省政府政务信息先进工作集体。

  成绩的取得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不懈地努力和信息报送人员的辛勤工作是分不开的。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级价格部门和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经研究,省物价局决定对2009年度全省价格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把成绩和荣誉转化为创新提升的动力,坚定再创佳绩的决心,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各级价格部门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要以先进个人为榜样,努力向他们看齐,总结成功经验、完善各项制度、激发工作活力,使价格信息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成绩。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2009年度全省价格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共13名)

  


  蚌埠市物价局 左 涛

  合肥市物价局 张 明

  宿州市物价局 尹雯雯

  黄山市物价局 黄 钧

  霍邱县物价局 胡安民

  歙 县物价局 鲍 秋

  黟 县物价局 李 驹

  舒城县物价局 朱传敏

  五河县物价局 朱孝侠

  当涂县物价局 于清生

  省价格监测局 黄卫国

  省物价局农医处 戴慧琴

  省价格监督检查局 谭 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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