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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0-12-03
【实施时间】 2010-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5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商务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商务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深入做好商务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自11月19日至11月26日,市商务委由委领导带队,市安监局、市消防局、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和委相关处室参加,组成11个检查组,分别对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六城区的22家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大多数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运转正常,特别是家乐福石景山店和北京马连道东来顺餐饮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到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员工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但通过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安全问题和隐患:如紧急情况下疏散逃生的保障条件不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维护不及时;日常安全巡查制度流于形式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部分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尤其是沃尔玛宣武门店和眉州东坡酒楼劲松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不够扎实,不够细致,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目前已进入冬季火灾易发期且临近元旦、春节,全市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各区县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2010年冬季至2011年春季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要结合此次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特别是对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要加大督促整改的力度,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能力。尤其是要强调,各经营单位不得边营业边施工。

  

  2、要严格执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对发现的商务部门无权处理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要加强同安监、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多采取联合执法、联合培训等形式,加大执法和培训力度,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

  

  4、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实现以点到面的辐射效果。要及时总结、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带动属地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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