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京药监保化[2010]68号
【颁布时间】 2010-12-01
【实施时间】 2010-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5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采集化妆品生产企业品种信息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采集化妆品生产企业品种信息的通知

  (京药监保化〔2010〕68号)


  

  各化妆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科学监管的技术手段,我局委托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化妆品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请各化妆品生产企业给予配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本次化妆品基本信息的采集范围是所有取得《化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全部品种,包括自产品种和接受委托加工的品种。

  

  二、信息采集内容

  

  化妆品生产企业在向编码中心填报信息时,需填报的信息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规格(最小包装)、品牌、卫生许可证号、生产企业名称、商品条码号、生产许可证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企业地址、电话。

  

  三、信息采集时限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及时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更新品种数据信息。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