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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山城平安4号”行动:“九小场所”专项整治。 组织部门:各县(区)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办事处。 行动时间:2011年2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 实施内容:针对全市范围内所有“九小场所”,包括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门诊)、小旅馆、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含汽车修理、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地区要结合“九小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重点,尤其要对消防设施是否配置,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进行全面检查。 (五)“山城平安5号”行动:农村社区专项整治。 组织部门:各县(区)政府、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 行动时间: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实施内容:各地要在农村社区开展“四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大会。以县(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居委会的名义召开一次大会,对冬防工作进行总动员和部署;开展一次大宣传。依托文明村镇、社区创建,新农村建设等,通过电影、广播、宣传栏、上消防安全课等形式,传播防火知识,教育群众安全用火用电,倡导良好习惯;组织一次大检查。由各级政府和派出所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大队给予指导,对各地麦草堆场、储粮仓库等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规范群众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和取暖行为。各县(区)政府要对大的自然村和社区要组织抽查;进行一次大整治。立足于农村和社区自防自救,以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为目标,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六)“山城平安6号”行动:消防控制室专项整治。 组织部门:市消防支队、商务局、安监局、工商局、文体局,,各县(区)对应各部门。 行动时间:2010年12月16日至2011年1月15日 实施内容:通过专项检查行动,及时发现并整改单位在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凡是发现不具备操作能力的,一律对操作人员进行清退,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各级消防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控制室操作人员的专项培训,确保控制室在发生火灾时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七)“山城平安7号”行动:“大练兵”专项行动。 组织部门:市应急救援委员会成员单位。 行动时间: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实施内容:以“练为战、打得赢”的方针为指导,大力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高速公路等场所的应急救援演练的“大练兵”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实兵实装实战演练,提高寒冷、大风等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实战能力,切实提高救援人员的战术意识、技术动作,充分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最大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冬季防火攻坚战,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各级政府要迅速安排部署冬季防火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围剿行动。各级消防部门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狠抓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是一项社会性和参与性非常强、非常广的工作。各地在开展消防工作中要注重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广泛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组织动员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发起冬季消防宣传攻势,广泛宣传冬季火灾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五)强化检查指导,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地在各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不断强化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和总结反馈等方式,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逐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逐级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县(区)政府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将情况总结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