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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办发[2010]197号
【颁布时间】 2010-11-26
【实施时间】 2010-1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8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稳定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稳定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0〕1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抑制市场价格水平的过快上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淮安市稳定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洪玉 市委常委、秘书长,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殷 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程大军 市物价局局长

  成 员:王兆文 市发改委副主任

  田卫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丁高兵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初 晓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 忠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李玉国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承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

  陈步公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书记

  陈国庆 市城管局副局长

  蒋维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家祥 市农委副主任

  史卫东 市商务局副局长

  崔 敏 国家统计局淮安调查队副队长

  高伏兵 市粮食局副局长

  董 峰 市供销社副主任

  陈 暄 市物价局副局长

  郭文昌 淮安工商局副局长

  王 淮 淮安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程大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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