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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湘教通[2010]422号
【颁布时间】 2010-11-25
【实施时间】 2010-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8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第六批援疆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2、认真落实好援疆教师待遇。援疆教师赴疆工作条件艰苦,责任重大,各选派单位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单位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援疆教师待遇,不准拖延,不留后遗症。同时要积极帮助解决援疆教师的后顾之忧,在教师职务评聘、评先、评优等方面,要优先考虑和适当照顾援疆教师,让他们在疆安心工作。

  

  3、各市州、高校接到此通知后,要按照我厅下达的选派任务,认真做好选派工作,严格按程序选好选准援疆教师。12月3日前要将第六批援疆教师名单汇总表、《湖南省第六批援疆教师选派登记表》(附后)和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教师职称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工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报送我厅民族教育处。联系人:祁怀好,联系电话:0731-84712883(传真)。

  

  附件:1、湖南省第六批援疆教师名册(略)

  

  2、湖南省第六批援疆教师登记表(略)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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