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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京药监保化[2010]65号
【颁布时间】 2010-11-24
【实施时间】 2010-1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8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全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全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

  (京药监保化〔2010〕65号)


  

  各有关分局:

  

  为落实北京市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性抽验)工作,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京药监保化〔2010〕54号)文件要求,此次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前两个阶段生产企业的采样已经完成。经过对生产企业样品采集情况的分析,现安排经营企业样品的采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由东城分局完成辅助降血脂(调节血脂)、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的样品20批次。

  

  由西城分局完成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的样品20批次。

  

  由朝阳分局完成减肥功能的样品20批次。

  

  由丰台分局完成改善睡眠功能的样品20批次。

  

  由石景山分局完成抗氧化功能的样品20批次。

  

  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上述样品的采集,采样的同时应向被采样单位索取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和产品质量标准,并与样品一并送至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张松;联系电话:519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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