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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十三)继续坚持深化改革。继续推进农牧区综合改革。认真落实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建立和推行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好粮食生产、农用生产资料和优良畜种推广的补贴办法。扩大农牧业商业保险试点范围。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转变经营机制。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以股份制为实现形式,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一企一策,确保完成年度改革任务。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全面实行部门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十四)继续坚持扩大开放。大力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加强与周边省区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全方位、多领域地加强与对口援藏省区在经济、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重点做好引资工作,力争有一批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落户西藏。切实发挥樟木、吉隆、普兰、亚东等边贸口岸的作用,努力构建面向南亚地区的陆路大通道。加强自产出口产品建设和口岸建设。力争全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3.6亿美元,自产产品出口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六、着力推进以反分裂斗争为重点的维护稳定工作 (二十五)铸就反分裂斗争的铜墙铁壁。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个关键,教育干部、群众,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斗争十分坚决。坚决贯彻中央对达赖集团斗争的一贯方针,建立健全反分裂斗争的长效机制,狠抓重点寺庙、重点部位、重点单位、重点方面、重点人物的严防死守,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一切分裂破坏活动,决不能出现漏洞。 (二十六)深入开展平安西藏建设。继续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调处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尽快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平安西藏建设,为奥运会在北京成功举办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十七)发挥民族宗教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巩固和发展民族关系,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七、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二十八)转变职能,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扎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 (二十九)依法行政,提高政府管理能力。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坚决反对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干扰和损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行政行为。扎实推进行政立法工作。推行综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行政赔偿制度。 (三十)恪尽职守,提高政府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绩效考核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实行无为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大力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工作部署事事有着落、件件有成效。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十一)为民务实,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行短文。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切实减少不必要的应酬接待。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形式的摊派等损害企业、投资者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十二)科学民主,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重视做好自治区发展咨询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定出台《自治区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则》。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向政府建言献策。 (三十三)清正廉洁,提高政府公务员素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在土地批租、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反腐倡廉力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切实加强各级行政学院建设。认真实施《公务员法》,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培训考核机制。 今年的目标已经明确,任务非常艰巨。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区党委七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道路,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