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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国资系统2008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党委(党组): 现将《重庆市国资系统2008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 2008年1月31日 重庆市国资系统2008年党风建设 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 200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今年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资工作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及各项工作任务至关重要。按照中央纪委和市纪委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以及国资党委的工作部署,今年国资系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二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市纪委第三届三次全会和全市国资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惩防体系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基础,以国资安全为重点,坚持方针,结合实际,加强协调,不断完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和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贯彻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方向 1、认真学习中央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基本观点。以全会领导讲话和工作报告为重点,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 2、准确把握中央和市委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要求。在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基础上,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对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3、切实提高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关心职工群众尤其是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决心,理清工作思路,加快改革发展步伐。 二、加强监督检查,全力保障国资监管工作目标任务 4、加强对贯彻国资工作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全市国资监管工作会提出的“四大目标”和“十大任务”,加强对国有企业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监管部门要求和执行出资人重大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资系统政令畅通。通过有力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保障本年度国资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5、加强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过程监督。重点是:集团整体上市过程中的中介机构选择、资产评估作价、原始股权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等;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企业股权产权转让、闲置资产清查处置、搬迁企业工程建设、破产退出企业职工安置等;企业投融资工作中的金融合作伙伴选择过程;企业对外开放中的招商引资过程和境外市外投资项目监管;企业参与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建设和土地储备等;金融企业中国有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的管理考核;新型工业化进程中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商贸物流企业中可能发生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国企党建目标落实情况;国资委机关的工作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