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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颁布时间】 2010-12-08
【实施时间】 2010-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2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本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年检的通知


  

  本市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主办单位: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月中旬对本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进行2010年度年检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须认真填写《2010年年检基本情况和自查表》,为保证汇总正确,填写内容须真实,不留空白,希望各单位配合。《2010年年检基本情况和自查表》须主管、主办单位盖章。若自查中发现有问题的,要提出具体的改正措施。改正要求为:

  

  1、已经向读者征订收费的,必须全部作清退处理,并将清退清单复印我局。

  

  2、在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上未印“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刊登广告,刊登多家理事、协办单位,冠以“**报”“**刊”等违规情况的,须提供改正后最新出版的样本1册。

  

  3、擅自变更登记项目的,要立即改正。如确需变更的,按正常程序报批。变更主办主管单位的,变更名称、刊期的,由主管单位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申请;变更其他项目的,由主办单位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发函即可,以便备案。

  

  4、未送样本或样本不齐的,年检前请先把样本补齐送来。

  

  经审核符合规定出版的,我局将予办理2011年度《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许可手续;对违反内部资料出版有关规定的,将暂缓年检,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将注销其《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

  

  二、年检须带材料

  

  (一)由主管、主办单位盖章的《2010年年检基本情况和自查表

  

  (二) 2010年《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原件)

  

  (三)内部资料编辑需要培训的,请填写《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辑培训表》,年检时带来。

  

  (四) 有问题需要改正的,按改正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三、年检时间和地点

  

  年检时间:2011年1月11、12日 上午9:15-11:00,

  

  下午1:30-3:30;

  

  报型内部资料不分批;

  

  刊型内部资料分批安排如下:

  

  准印证号k0001-k0300 2011年1月11日(周二)

  

  准印证号k0301-k0671 2011年1月12日(周三)

  

  另有通知的,请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来,需在规定时间以外来年检的,请事先电话约定时间。

  

  年检地点:绍兴路5号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底楼政务大厅。

  

  请各单位按以上要求及时来办理年检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年检的,根据有关规定,《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将予以注销(注:年检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胡 楙(报型内部资料) 电话:64370176转8205;

  

  任亚民(刊型内部资料) 电话:64370176转8207。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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