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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3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有关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方 伟 副市长 副组长:倪 斌 市长助理、市商务局局长 徐国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建亮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蒋亚亭 无锡工商局局长 蒋南清 无锡质监局局长 成 员:须 俭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苏益民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晓华 市经信委副主任 张 轩 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麟秋 市监察局副局长 沈仲良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安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中兴 市农委副主任 糜君初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建华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杭兰生 市卫生局副局长 沈宁宁 市国资委副主任 蔡校生 无锡海关副关长 浦耀平 市国税局副局长 徐学良 市地税局副局长 韦顺芳 无锡工商局调研员 周建辉 无锡质监局副局长 王 军 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黄晓珊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其耀 市级机关管理局副局长 华 迅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凌晓霖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吴早春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蒋伟平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糜君初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