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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报出时间:201 年 月 日 时 交运15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路况:指事故发生地点道路状况,如事故发生地点是否在普通城市道路、公交专用道,是否在高架桥、高速路、低等级公路、长下坡、急弯、险路等路段,是否有道路施工或雨雪冰冻等。 二、运行线路、线路类别、车站等级针对客运班线车辆,其他车辆可不填写上述内容。其中线路类别填报内容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旅游、包车。 三、对于轨道交通车辆事故,路况、资质等级、车站等级、车牌号、车辆型号、营运证号、从业资格类别及证号栏目可不填。 四、表中车型填报内容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公共汽电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出租车等。 五、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行车事故,死亡人数中应注明外籍人员的死亡人数,并在“事故概况”栏中注明各死亡外籍人员的国籍。 六、如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并初步判断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应在事故概况中予以说明。 七、事故初步原因可根据情况填报超载、超速、驾驶员操作不当、疲劳驾驶、机械故障、爆胎、天气原因等事故直接原因。 (二)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 表号:交运16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46号 填报单位: 201 年月有效期至:2012年11月30日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交运16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按照发生事故的车辆类型,将事故起数、死伤人数分别填写在班线客车、旅游及客运包车、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对应表格中。班线客车与其他类型车辆发生碰撞事故的,当其他类型车辆负主要责任或全责时,计入其他类型车辆事故;在班线客车负同等及以上责任或不能确定责认时,计入班线客车事故。 二、表内逻辑关系: 1行(本月合计)=2行+3行+4行+6行+7行+8行; 4行≥5行; 1列(合计)=2列+3列+4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