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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疾控字[2010]144号
【颁布时间】 2010-11-30
【实施时间】 2010-11-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3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我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我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0〕144号)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2010年全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计划,在各区县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止到2010年11月29日,全市累计接种流感疫苗约160万支,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和在校中小学生集中接种流感疫苗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现将下一阶段全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提供流感疫苗免费接种服务

  为最大程度地保护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使更多的60岁以上老年人和在校中小学生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考虑到个别符合接种条件未能及时接种的人群需求,2010年12月1-10日,全市流感疫苗接种门诊仍要提供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的服务。《北京市2010年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疫苗运输、保管和供货渠道、接种登记、信息报告、疫苗安全接种的保障措施等不变。

  自2010年12月11日起,各区县可视情况逐步停止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要继续储备适量的自费流感疫苗,以满足市民自愿自费接种服务的需求。各区县要及时做好有关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后期时间安排的公示和群众的解释工作。

  二、全面完成在校中小学生的预防接种工作

  各区县要加快进度,对尚未完成在校中小学生接种工作的,区县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主动联系区县教委和有关学校,尽快完成。

  三、继续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各区县要继续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对发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和鉴定诊断,认真抓好不良反应处置的各个关键环节。

  四、做好数据的收集、上报和分析总结工作

  各区县要按照2010年流感疫苗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疫苗接种相关数据的收集、上报和分析总结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应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区县疾控中心和各接种门诊,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开展督导检查,确保2010年流感疫苗惠民接种工作顺利完成。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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