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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11-30
【实施时间】 2010-11-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3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旧住房综合改造在建工程安全消防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要参与项目开(复)工的审核。

  

  (二)区县房管局应确保房屋修缮改造项目严格按照《旧住房综合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沪房地资修[2007]207号)、《关于在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过程中切实做好群众工作的通知》(沪房管修[2010]274号)相关文件要求,把坚持群众观点贯穿于工作的始终,确保工作成效。对开工项目,应聘请业主、居民等担任平安志愿者、安全消防监督员,加强社会和群众对安全消防工作的监督。

  

  (三)对区县房管局核准开(复)工的项目,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加强现场安全消防检查,并将每天检查的情况做好记录;各区县房管部门应会同建管、消防、安监等相关单位加强工地巡查与督查,并在每周二下午四点前把对在建工程巡查情况填报《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汇总表》(附表3)报市房管局修缮处。

  

  附件:

  

  1、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在建工程开(复)工汇总表

  

  2、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在建工程开(复)工审核单

  

  3、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汇总表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表1

  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在建工程开(复)工汇总表

  

  区县房管局(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改造内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立项批准单位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是否落实

是否同意复工

备注



  

  单位负责人审核: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 1、此表由区县房管局负责填报;

  2、表格请于每周二下午四时前上报市局修缮处,传真:23116053;

  3、表格可从邮箱shfgj600@126.com下载。

  

  附表2

  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开(复)工审核单

  

  编号: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批次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改造建筑面积(m2

 

幢数

 

户数

 

主要改造内容

 

改造资金概算(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

 

项目计划落实情况:

方案审核情况:

方案公示及业主意见征询情况:

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委托设计情况:

委托工程监理情况:

施工单位落实情况:

施工工地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等检查情况:

实施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签章

区县房管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签章



  注:1、本审核单除审核栏外所有内容都由实施单位据实填写;项目情况除在本审核单进行简要说明外实施单位还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2、没有获得开工审核的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不得擅自开工;

  3、本审核单按项目填报,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实施单位,一份留存区县房管局,一份在市局组织抽检时提供。

  4、此表可从邮箱shfgj600@126.com下载。

  

  附表3:

  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汇总表

  

  区(县)房管局(盖章)

  

检查工地数(个)

综合整治(  ),成套改造(  ),平改坡(  ),其他()

发出整改数量(个)

 

已整改数量

(个)

 

序号

检查内容

存在隐患数量(个)

落实落实数量(个)

1

工程施工方案针对性

 

 

2

安全生产、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3

施工脚手架搭设验收情况

 

 

4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存放、落实专人监管情况

 

 

5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6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

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完好情况

 

 

8

施工动用明火制度执行情况

 

 

9

工地负责人每天巡查执行情况

 

 

10

施工现场电器设备安全情况

 

 

 

其他(请注明内容)

 

 

11

 

 

 

12

 

 

 

13

 

 

 

14

 

 

 



  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备注:1、此表由区县房管局负责填报,每周二下午四点前报市房管局修缮处,传真:23116053;

  2、表格可从邮箱shfgj600@126.co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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