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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发挥作用,落实责任,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在做好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中承担的各项工作。一要对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并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保障消防安全。二要组织所辖单位积极开展“四个能力”(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达标建设,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三要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严格把关,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不得批准。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目前已进入年终岁尾,请各地、各单要认真总结今年本地、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将今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总结以及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分别于2010年12月15日前和2011年2月10日前报省卫生厅办公室。 附件:1.关于印发全省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2.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自查表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2: 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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