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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玉溪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08-01-29
【实施时间】 2008-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7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确保全市人民收看有线电视节目的通知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为了让玉溪人民过上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市委、市政府要求在春节期间让全市人民免费收看电视节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2月5日至2月14日,共10天时间,为玉溪市辖区内的有线电视用户免费提供收看电视节目服务,包括全部模拟信号节目和数字电视节目。

  


  二、对低保户和五保户的收视费实行减免或全免,需办理手续的用户请持相关证明到玉溪广播电视网络分公司或各县区支公司办理。

  


  三、市县区广播电视局和网络公司要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证电视信号的优质传输,确保节日期间全市人民群众收看到高质量的电视节目。

  

  
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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