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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本市2010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十批)的通知 市经济信息化委: 按照《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08〕18号)、《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沪府办发〔2010〕24号)、《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专项补助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09〕40号)、《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20号)和《上海市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空调地方补贴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09〕19号)等规定,在你单位申报资金补贴奖励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等进行了研究平衡。现将今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十批)下达给你们。 请据此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10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十批) 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上海市2010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十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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