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环保厅
【发文字号】 冀环办字函[2010]56号
【颁布时间】 2010-12-05
【实施时间】 2010-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9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环保厅关于总结收集各市重大环保举措情况的通知


  

河北省环保厅关于总结收集各市重大环保举措情况的通知

  (冀环办字函〔2010〕56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环保和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同时也面临谋划“十二五”的重要任务。今年及“十一五”以来,各市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进环保和污染减排各项工作,创造和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为更好地总结工作,开创“十二五”期间我省环保工作的新局面,根据厅领导指示,请各市环保局将你市今年及近年以来采取的重大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功经验汇总上报。具体内容包括:

  

  1、市委、政府等四大班子对环保工作作出的重要决定,出台的重要文件;

  

  2、制定出台的重要环保法规、条例;

  

  3、召开的全市性重要会议情况及解决重点环境问题做出的决策;

  

  4、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

  

  5、具有开创性并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及做法等。

  

  请将上述情况以文字报告及附件形式(上述文件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于12月20日前,报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今后,各市环保局报送上述情况要列入日常工作,坚持每月一报,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报送。

  

  联系人:周占明

  

  电话兼传真:0311-87801567  87801592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230号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邮 编:050051

  

  
二o一o年十二月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