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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北京市学校卫生防病工作规划(2006年-2010年)》终期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教委: 根据《北京市学校卫生防病工作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工作要求,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定于2010年12月15-17日对全市各区县落实《规划》的工作情况进行终期考评。现将考评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一)各区县实施的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政策、措施; (二)学生常见病患病状况和健康影响因素控制效果。 二、考评形式 (一)政策措施考评:由市级考评组前往各区县听取汇报、检查档案资料、并抽取学校进行现场考评,共70分。其中,区县汇报《规划》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占20分,督导组检查相关档案资料占20分,督导组现场随机抽取辖区内一所普通中学、一所普通小学进行考评占30分。 (二)防病效果考评:由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利用“北京市中小学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和健康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系统,统计2009-2010学年度全市学生生长发育、常见病患病、健康相关危险行为等相关健康指标,对各区县落实《规划》中防病目标进行评分。共30分。 三、考评时间及分组 由北京市卫生局、教委、疾控中心、教育学会及学校卫生专家组成的市级考评组将于2010年12月15-17日期间,分六组对全市开展终期考评。
四、考评组成员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撰写书面总结报告,现场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档案、资料备查。 (二)请各区县提供辖区内中小学校名单,以便考评组抽取学校进行现场考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