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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2008]3号
【颁布时间】 2008-01-28
【实施时间】 2008-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30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报

  (穗府[2008]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在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较好地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计划和工作目标,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现将我市落实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等12个区、县级市全面完成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予以通报表扬。

  

  


  二、授予越秀区人民街等104个街(镇)2007年度无政策外多孩出生街(镇)称号。

  

  


  三、授予越秀区安业里居委等1270个居(村)委2007年度无政策外出生居(村)委称号。

  

  


  四、授予市建委等6个部门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先进单位;授予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等35个部门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达标单位。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地、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锐意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略)。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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