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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工商局
【发文字号】 鄂工商市[2010]247号
【颁布时间】 2010-12-16
【实施时间】 2010-1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32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工商市〔2010〕24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办电〔2010〕97号)精神,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项应急工作已启动。为有效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解决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全力维护各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结合省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全省系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市场监管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市场秩序稳定,是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各地工商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认真做好职能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和市场风险排查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市场信息的沟通和反馈;要教育工商干部树立大局意识,听从指挥,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真心诚意地为广大群众谋福利,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为人民群众营造秩序良好、安全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地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面对的市场监管形势,做到及早部署,强化责任,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及时发现、预防和处理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少数经营者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个别媒体散布虚假涨价信息、造谣惑众,制造市场紧张气氛的行为;重点加强对食品、农产品、日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等生产、生活必须品的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囤积货物、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加强市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各地要按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完善工作预案,确定联络人员,启动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切实做到应急处置报告及时、预案措施具体、人员到位、通信畅通、保障有力。

  各地工商部门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市场监管工作中如遇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省局报告。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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