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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初步设计的批复 唐山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唐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唐发改投资〔2010〕622号)收悉。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根据会议纪要修改编制的《唐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吨,年发电量2.96×108kwh。 三、主要建设内容: 焚烧发电工房和附属建筑物。新建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坑、焚烧间、汽机间、压空站、化学水处理间、运煤廊、渣廊、烟气净化、高架桥、烟囱、引风机室、110kv升压站、地磅及地磅房、综合水泵房、循环水泵房、冷却塔、废水处理站和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35362.6平方米。安装日处理500吨循环流化床炉3台,12mw和25mw抽汽式汽轮机组各1套; 焚烧发电工房为五层局部六层,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综合楼为三层钢筋砼框架结构;其它建筑为单层框架结构。 四、处理工艺:垃圾处理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处理工艺,烟气净化采用半干法+活性碳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炉渣和固化后飞灰送至填埋厂填埋。 五、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49305.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8974.4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3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34513.83万元,企业自有11791.64万元,中央专项资金3000万元。 请据此编制施工图设计,抓紧落实建设资金,由你委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后再组织实施。 附件:1、唐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初步设计审查会纪要(略) 2、唐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总概算表(略)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