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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蚌埠市政府
【发文字号】 蚌政办秘[2010]90号
【颁布时间】 2010-12-09
【实施时间】 2010-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32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蚌埠市推进安徽柳工工业园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蚌埠市推进安徽柳工工业园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蚌政办秘〔2010〕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尽快建成安徽柳工工业园,确保将安徽柳工公司培育成为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龙头企业,推动“十二五”期间我市装备制造及零部件产业发展成为千亿支柱产业,市政府决定成立蚌埠市推进安徽柳工工业园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周春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第一副组长 操龙灿(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周刚民(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朱求胜(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 建(市经信委主任)

  

  李于宁(柳工股份公司副总裁、安徽柳工起重

  

  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 黄 静(市发改委主任)

  

  刘自力(市科技局局长)

  

  王莉敏(市财政局局长)

  

  陈菊阳(市人社局局长)

  

  任 生(市招商局局长)

  

  单顶山(市规划局局长)

  

  韩清华(市国土局局长)

  

  潘明生(市环保局局长)

  

  李 奇(市国税局局长)

  

  徐建华(市地税局局长)

  

  黄善岐(市统计局局长)

  

  陈建功(市商务局局长)

  

  赵明伟(市招标局局长)

  

  邓 健(市金融办副主任)

  

  仇树春(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行长)

  

  刘当武(蚌埠供电公司总经理)

  

  黄 穗(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永彬(市经信委副主任)

  

  罗 维 (安徽柳工起重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彭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永彬、黄穗、罗维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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