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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8号
【颁布时间】 2010-12-10
【实施时间】 2011-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34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8号--法律文书及报表格式


  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a类管理条件,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三)通过海关稽查验证,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aa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一)符合a类管理条件,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在2万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

  (三)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四)通过海关稽查验证,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五)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二)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

  (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五)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

  (六)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5%以下;

  (七)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八)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九)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十)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十一)连续一年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a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二)企业以及所属执业报关员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连续1年未因代理报关的货物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或者被没收但对该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履行了合理审查义务;

  (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五)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等总量在3000票以上;

  (六)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5%以下;

  (七)依法建立账簿和营业记录,真实、正确、完整地记录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所有活动;

  (八)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九)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十)连续一年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附件2

  企业管理类别调整申请书

  

  

企业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c类企业自海关作出类别调整决定之日起满1年未再发生本办法第八条或者第十四条所列情形的,经企业申请,海关将其调整为b类。

  d类企业自海关作出类别调整决定之日起满1年未再发生本办法第九条或者第十五条所列情形的,经企业申请,海关将其调整为c类。

  申请调整为b类、c类管理的c类、d类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直属海关对其申请予以退回,并作出不予调整的决定。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企业分类管理申请受理决定书

  关分受﹝ ﹞  号

  


  企业名称:

  海关注册编码:

  你单位提出的适用aa类/适用a类/c类调整为b类/d类调整为c类管理申请,我关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关予以受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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