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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附件4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企业管理类别调整决定书 关分决﹝ ﹞号 企业名称: 海关注册编码: 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我关已予以受理。经审核,我关认为你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规定的条件,决定对你单位适用 类管理。 年 月 日 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企业管理类别调整决定书 关分决﹝ ﹞号 企业名称: 海关注册编码: 你单位现管理类别为 类。经审核,你单位(事实描述) 我关认为上述事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项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条之规定,我关决定对你单位由 类管理调整为 类管理。 如不服本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年 月 日 附件6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企业管理类别不予调整决定书 关分决﹝ ﹞号 企业名称: 海关注册编码: 你单位提出的申请,我关已予以受理。经审核,你单位(事实描述) 我关认为上述事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规定的情形,根据该条规定,决定不予调整你单位管理类别。 如不服本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年 月 日 附件7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继续适用企业管理类别决定书 关分决﹝ ﹞号 企业名称: 海关注册编码: 经审核,我关认为你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继续适用企业管理类别的条件,决定对你单位继续适用类管理,适用起始时间仍为该管理类别确定的时间(即 年 月日)。 年 月 日 附件8 企业撤回管理类别调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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