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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
【发文字号】 青建办字[201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12-17
【实施时间】 2010-1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34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关于对全市在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检查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二)全面细致抓好新、改、扩建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工作。各区市应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监督行为。严格节能专篇质量,严格节能计算书准确,严格采暖、空调设计符合节能标准,严格节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严格新型墙材、保温材料的备案管理和执行,严格节能材料进场复检指标合格,严格节能工程质量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质量监督档案的齐全,严格施工现场、售楼中心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的落实,严格《青岛市商品住宅使用手册》中规范填写建筑节能信息情况,严格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安装热计量装置和自动温控装置,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审查、监督、检查和查验程序,严格按标准对建筑节能工程实行认定备案。认真实施节能建筑评审制度,切实提高节能工程质量,确保节能标准落实到工程建设各环节、全过程。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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