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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省保定地质工程勘查院地质科研楼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你局《关于保定地质工程勘查院地质科研楼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冀地〔2010〕101号)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按照审查会议纪要修改完善的《河北省保定地质工程勘查院地质科研楼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6906.67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14323.69平方米,地下部分2582.9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0.55米,地上17层,局部18层,地下2层,主要为实验车间、地质研究工作室、综合服务管理用房及人防地下室。 三、建筑结构及标准。该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部分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结构体系: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梁板式筏板基础。外墙主要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加50厚聚苯保温层,隔墙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 内外墙装饰:外墙面主要采用干挂石材、涂料,内墙、顶棚主要采用乳胶漆饰面。 楼地面:主要为混凝土和陶瓷地砖楼地面。 门窗:外窗为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窗,内门主要为普通木门。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4136.2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余由保定地质工程勘查院自筹解决。 请据此进行施工图设计,待我委投资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 附件:1.保定地质工程勘查院地质科研楼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略) 2.总概算表(略)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