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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湘交传电[2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12-09
【实施时间】 2010-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35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湘交传电[2010]34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2011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国和省人大、政协两会召开在即,为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检查中要按照省厅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站场、重点车船、重点港口码头、重点施工场所、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对查出的隐患、漏洞和问题是否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在两节两会期间要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督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和隐患。对问题比较大的县(市)和企业要派驻专门督查组,加强督查和监管,严防死守,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行业监管机构要立即动员全部监管力量,加强对交通运输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所有执法人员在“两会”期间一律停止休假,深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一线,强化对交通运输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严重超速、严重超载、违法施工等各类严重违法违章行为要实行顶格处罚,凡是不能确保安全运行的车船,一律终止其运行,谁放行谁负责,凡是不能确保施工安全的,一律暂停施工,该关停的一律要关停。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要依法加大执法和经济处罚的力度;触犯法律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监管不到位,或有渎职、失职行为的人员和机关,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应急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

  根据中国气象局对天气趋势的预测,今年冬季我国气温总趋势较常年同期略偏低,冷暖变化幅度大,气温将呈现前冬暖、后冬冷趋势,有可能出现区域性低温和阶段性强降温过程。各单位一定要认真汲取2008年冰雪灾害的经验教训,按照省厅《关于切实做好雪灾和强降温应对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制度、预警、人员、物质、设施设备和经费的各项应急准备,特别是要做好道路保畅、应急分流和车船应急运力准备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和人民生活物资的运输。

  五、切实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两节两会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及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虚报现象的发生。

  厅总值班电话:0731-88770499,

  安全监督处电话:88770138,传真:88770033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o一o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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