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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加大政策宣传与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加大稳定物价,保障群众生活的宣传舆论力度,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正确报道价格形势,加强正面引导,准确阐述价格政策,以形成全社会协调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合力(牵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相关部门)。 八、健全和完善保障供应与稳定物价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供应与稳定物价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发改(物价)的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宣传、发改、农业、商务、财政、交通、教育、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物价、质监、统计、旅游、粮食、工业和信息化、供销以及两区六镇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保供稳价工作的综合协调。协调小组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分析保供稳价形势,协调对策,稳定物价。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保供稳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自觉把保供稳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确实可行的对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真正做到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国务院、省政府和我市确定的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