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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软件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精神,扎实推进我省软件服务业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两化”融合实施、产业调整转移机遇,以国家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为契机,以软件服务化、网络化、融合化、平台化发展为重点,围绕创新、应用和融合三条主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融合发展,促进集聚发展,改善人才结构,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软件服务创新化、高端化、规模化和集群化发展,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 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策引导。遵循市场规律,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努力促进软件服务业发展;加强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创造宽松环境,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税收、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努力形成软件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强大合力。 2.创新引领,重点突破。以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等为重点,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力度,尽快掌握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标准;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宏观指导、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的自主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3.应用牵引,融合扩展。依靠龙头骨干企业和品牌产品,把握传统产业升级带来的应用需求,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拓展信息需求;促进软件与芯片、网络通信等软硬件技术融合,促进软件服务业与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结合,创新商业模式、应用模式和服务模式,积极培育新兴软件服务业态。 4.优化布局,集聚发展。紧紧围绕国家战略目标和产业发展需求,立足比较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培育软件服务业骨干企业和重点品牌,推动软件服务业做大做强;注重吸收外部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培育和壮大一批产业园区,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三) 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省软件服务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25%左右,软件服务业年收入超过60亿元,占全省电子信息产业收入比重达到50%以上;软件服务企业总数超过300家,年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达到15家左右;年均新认定10-50户软件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和监理企业,新登记30-60个软件产品;软件服务业从业人员超过万人,高端、复合型和适用型人才明显增加。大力支持将兰州软件园建成国家级软件园,兰州市争创“中国软件名城”;积极推进天水、敦煌等有条件的城市创建省级软件产业园;建成2-5个示范性软件人才培训基地和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努力促进软件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二、切实加强软件及服务推广应用 (四) 积极培育应用市场。积极培育拓展信息技术服务市场,重点发展信息系统设计、建设、运行维护以及监理、测评等信息技术服务。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形成一批服务外包产业基地。鼓励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邀请本省软件产品提供商和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参与信息化项目招投标,优先选用在本省注册并有良好后续服务条件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优先将运行维护外包给本省软件服务业企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为2年。 (五) 加大应用推广力度。建立财政资金支持重大工程项目的配套保障协调机制,带动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发展。在政府机构、重要领域和重点行业积极开展试点示范,重点支持集成应用,加大自主可控软件的应用推广力度。加强国产软件及服务在教育、医疗、社保、交通等领域的应用。鼓励和支持自主软件技术和产品出口。充分利用兰洽会等省内外展会等活动,积极宣传推广我省软件及服务,对参展和布展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