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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六)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积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服务体制、机制和模式,鼓励跨区域的平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探索开展服务能力评估,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能力。 六、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 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软件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积极引进优秀软件人才和领军人物,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创办软件服务业企业。对新办企业的优秀创业项目择优予以资金扶持。鼓励引导高等院校设立软件学院和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大力发展软件和动漫专业学历教育,满足软件服务业人才需求。 (十八)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建立软件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并给予一定数额资金补助。支持社会办学力量引进国内外软件人才培训机构和师资,开展软件业初级人员和紧缺人才培训。引导应届和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软件等相关专业培训,并从事软件服务业相关工作。 (十九)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优秀人才干事创业发展环境,每3年组织开展一次“甘肃省软件业杰出人才”评选活动,对获奖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并对其5年内所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各市州也要制定相应的奖励、投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七、加强软件服务业行业管理 (二十) 健全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省工信委要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市州建立指导软件服务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研究制订全省软件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大对软件服务业的调研、指导、管理、监督和服务,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促进软件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二十一) 加强统计分析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统计和运行监测分析工作体系,完善行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运行分析系统。跟踪关注软件服务业发展走势和市场变化,加强分析研究和预测、预警,做好信息发布。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行业自律,探索建设软件行业诚信体系工作机制。 (二十二) 严格软件服务业企业资质管理。健全完善软件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和监理企业登记备案、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省内重大信息化项目的承建单位除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外,还要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鼓励支持企业进行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评估、认证工作,对通过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级以上等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通过软件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监理资质认定的企业,以及被认定为国家重点软件企业的企业,给予一定数额资金奖励。 (二十三)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作用。完善委托服务、购买服务、信息交流等制度,依靠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开展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支持建立数据调查、资质评估、软件测试、咨询设计等服务体系。鼓励支持行业协会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