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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4.加强相关方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对从事本企业生产活动的相关方人员,要纳入本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范围,开展入厂安全教育;临时进驻企业生产作业场所进行技术服务、施工检修、参观访问等相关方单位人员,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对其进行危险告知义务,同时实施安全交底和安全监护。 六、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 25.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要完善各级监督检查责任,采取日常与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项管理制度、规程、标准、要求以及作业现场的整体受控状态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监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一级检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内容、检查形式以及检查重点,严肃认真实施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健全基础数据库,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管控状态,采取针对性对策,推动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走向标准化、规范化。 企业要根据各自特点,加强对危险程度较高、事故多发的生产工艺环节的监督检查,要以高炉、转炉等重要设备,铁水、钢水等高温金属液体的吊装和运输等主要环节,煤气等能源动力介质的生产、输送和使用区域,煤粉制备场所等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指令,实施动态跟踪、闭环管理。隐患整改完成后要进行验证,对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6.严格安全绩效考核。企业要定期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绩效考核。要围绕过程控制和结果设置安全绩效指标,并按照相应职责分解落实到各岗位;通过对分解指标的定期测量、监控、奖惩,严格实行层级负责的制度。要将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作业受控情况、管理制度、标准等的落实情况作为能否完成绩效指标的主要依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在职工绩效工资、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权重,重大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绩效。 七、强化事故及应急管理,切实提高事故防控处置能力 27.加强应急管理。企业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环节的管理。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要始终把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作为事故应急响应的首要任务,赋予企业生产现场的带班人员、班组长、生产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提高突发事件初期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或避免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应急预案要与周边相关企业(单位)和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形成良好的应急联动机制。 企业要完善基层作业场所、各岗位的应急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结合作业现场的风险特征和事故特点,制定具体的报告、报警、应急处置、个人防护及应急疏散等程序,内容具体、操作便捷。 要定期组织开展逐级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教育和实际操作演练,及时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企业应急响应能力。 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结果和国家有关规定,配置与抵御企业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装备、物资,做好应急装备、物资的日常管理维护,满足应急的需要。 28.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危险分级预警体系,通过对系统主要参数进行全过程监测,实现对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有效监控;完善危险源动态监控,及时发现事故征兆,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逐级预警防范措施。 有条件的企业要建设具有日常应急管理、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动态决策、应急联动等功能的应急指挥平台。 29.规范事故管理。企业要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明确报告、调查、处理程序及具体要求。要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鼓励职工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0.严格开展事故调查,切实吸取事故教训。要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切实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明确防范措施和整改要求,保证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