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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发文字号】 浙交复[2010]165号
【颁布时间】 2010-12-17
【实施时间】 2010-1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36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台州市76省道复线北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台州市76省道复线北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交复〔2010〕165号)


  

  台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台州市76省道复线北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台交〔2010〕169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台州市76省道复线北延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10〕149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台州市交通勘察设计院完成了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初审。2010年11月28日,台州市交通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专家组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专家组审查意见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台州市76省道复线北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已参考了初审报告意见,并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较齐全,图表规范,施工图设计深度达到了规定的要求。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使用,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二、同意本项目起点为路桥,与76省道复线路泽太公路相接,经浃里陈村、挡港桥村、统一村、港头徐村,终点与75省道相接。路线全长约2.58公里(椒江段1.9公里,路桥段0.68公里),其中中小桥133米/3座。

  三、同意本项目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兼具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39米,路幅布置为:中央分隔带宽2.0米+左侧路缘带宽2×0.5米+行车道宽2×11.25米+硬路肩宽2×2.5米+辅车道宽2×3.5米+土路肩宽2×0.75米。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桥涵与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

  四、同意路面面层采用5厘米ac-13c型+7厘米ac-20c型沥青砼结构,基层采用3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20厘米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

  五、同意桥面铺装采用4厘米ac-13c型+6厘米ac-20c沥青砼+10厘米水泥砼。

  六、原则同意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七、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

  八、请建设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并参照高速公路标化工地的要求,组织好工程的标化工地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期的服务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建成通车。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联系人:彭文川,电话:0571-8781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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