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办[2010]113号
【颁布时间】 2010-12-15
【实施时间】 2010-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41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2011年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

  

  财政部门和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预算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掌握《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实质和精髓,为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配合。要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同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人大、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预算信息公开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反馈。完善预算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三)深化预算改革,夯实公开基础。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结转和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为预算信息公开提供技术保障。

  

  (四)健全披露制度,强化公开责任。要建立健全预算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新闻媒体等途径,拓宽公开渠道。强化预算信息公开责任制度,确保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 2011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支表(略)

  

  2. 201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略)

  

  3. 201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