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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甘卫医政函[2010]649号
【颁布时间】 2010-12-08
【实施时间】 2010-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41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正式启动“甘肃省卫生厅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项目”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正式启动“甘肃省卫生厅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项目”的通知

  (甘卫医政函[2010]649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甘肃康复中心医院:

  

  “甘肃省卫生厅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项目”,经过前期积极的准备工作,现正式开始启动,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甘肃省远程医疗会诊中心(省中心)设立于甘肃省人民医院,该中心运行三年以来,已经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64家。该网络目前主要以市县级医院为群体,为许多基层患者提供了远程医学服务,为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提供了即时远程医疗指导,深受政府、百姓和基层医院的肯定和好评。“甘肃省卫生厅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项目”的网络建设将与之全面融合对接;甘肃省人民医院负责前期与此项目的对接工作,并在卫生厅领导下负责今后全省远程医疗会诊网络的运营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甘肃省远程医疗会诊中心为四级网络构架:省中心,各省级医学中心分中心,各市级、县级分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由省中心统一分诊安排,各分中心要及时认真完成分诊任务。

  三、北京爱客福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甘肃省卫生厅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项目”的系统软件采购中标单位,具体负责此项目的软件维护、培训辅导工作。

  四、为了不重复建设和浪费,避免各级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的不统一性,造成“信息孤岛”现象,省卫生厅将在此项目基础上统一规划我省远程医疗会诊网络的建设,要求除已覆盖的164家医疗机构和已具备条件的1000多家乡镇卫生院外,其他各级医疗机构在卫生厅的统一安排下入网,软件由甘肃省远程医疗会诊中心提供,远程会诊所需硬件等由医院自行配置,且要有固定场所和专人管理。

  五、自通知颁布日起,此项目建设周期五个月。由于我省覆盖面大,工作任务艰巨,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给予积极配合,并作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管理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六、“甘肃省卫生厅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项目”,是省卫生厅建立覆盖全省所有医疗机构远程医学网络的基础工作,是我省医疗信息化工作的组成部分。该项目是我省卫生系统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医改精神和卫生部“十二五”卫生信息化工作规划要求,是建立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长效机制、缓解边远地区百姓就医诊疗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希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积极配合抓好落实。

  

  附件:甘肃省远程医疗会诊图(略)

  

  
二0一0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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