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琼卫农卫[2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12-07
【实施时间】 2011-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41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村卫生室停止使用新农合手机报销系统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村卫生室停止使用新农合手机报销系统的通知

  (琼卫农卫[2010]24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合管办:

  

  根据海南省卫生厅第28次厅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份开始,停止村级门诊统筹手机报销系统试点,不再进行推广和使用。

  

  各地要做好原有使用手机报账系统的村卫生室的报销工作,重新规范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的条件,鼓励和支持村级门诊统筹电脑化,逐步使用村卫生室版的医疗费用审核补偿系统,不断地推动和扩大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工作。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