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2010]112号
【颁布时间】 2010-12-17
【实施时间】 2010-1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42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淮南劳动教养所进行表彰的通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淮南劳动教养所进行表彰的通报

  (淮府〔2010〕112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淮南劳动教养管理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两个首要”的工作目标,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探索管理工作改革。淮南劳动教养管理所率先在全省劳教系统实现连续十三年“四防”无事故(无劳教人员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发生案件、无生产重大事故)的优异成绩,受到了省司法厅和省劳教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先后荣获全国劳教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部级优秀劳动教养学校、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部级生活卫生先进单位等称号。为此,市政府决定对淮南劳动教养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淮南劳动教养所发扬成绩、激励斗志,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思路,推动我市劳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