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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组织开展全市科普知识竞赛。(责任单位:市科协) 6、宣传普及海洋知识,增强保护海洋意识,推动“蓝丝带”走入乡村。(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7、组织各大中专院校、各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蓝丝带”海洋保护行动活动。(责任单位:共青团三亚市委) 8、开展地震、海啸等科普知识和防震减灾自救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9、开展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气象知识宣传。(责任单位:海南省三亚市气象局) 10、开展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尤其是乡镇、城市居民的防火安全宣传。(责任单位:三亚市公安消防局) 11、结合“科技活动月”,开展“科普大集市”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等各成员单位) (三)卫生下乡 1、组织各医疗单位的医护人员成立医疗小分队,下乡开展义诊活动,重点是老少边穷地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开展对口支援活动。统一安排市各医疗单位高职称和高年资医务人员下乡,到各乡镇医院对口支援,为当地群众义诊,同时积极培养人才,并形成长期运作的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开展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强化健康意识,改变陋习,远离疾病。(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4、积极开展突发公众事件医疗救援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5、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送计划生育政策及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知识、避孕节育知识、男女生殖保健和预防艾滋病等知识下乡。(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6、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为广大育龄妇女进行“三查”,免费发放避孕药具。(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五、具体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讲求实效。把“三下乡”工作做为一项大事来抓,有专人负责,具体落实,确保有序开展。 (二)请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1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委宣传部社会宣传科(联系电话:88251570) (三)《三亚晨报》、三亚广播电视台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使“三下乡”活动深入人心。 (四)2008年“三下乡”活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对本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