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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劳社函字[2008]52号
【颁布时间】 2008-01-24
【实施时间】 2008-0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43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2007年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情况通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2007年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情况通报

  (新劳社函字[2008]5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部署,建立完善帮扶政策,强化就业服务,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07年全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7年12月底,全区累计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15025户,实现就业18581人。其中:喀什地区解决4349户,阿克苏地区2110户,乌鲁木齐市1670户,塔城地区1197户,和田地区1012户,伊犁州1002户,巴州981户,昌吉州639户,克拉玛依市551户,阿勒泰地区479户,哈密地区335户,石河子市262户,吐鲁番地区252户,博州156户,克州30户。

  

  2007年全区城镇摸底登记零就业家庭3629户,1-12月共解决零就业家庭3629户,实现就业 5806人,确保了每户至少1人实现就业,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各地建立健全了就业援助工作长效制度,就业援助工作呈现政府重视、措施完善、帮扶到位、成效显著的特点。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推动零就业家庭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自治区8月在昌吉市召开了全区零就业家庭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经验交流现场会,提出9月底全区实现城镇现有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的工作目标。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促进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工作作为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解决群众困难的大事来抓,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并由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如哈密、昌吉州、乌鲁木齐市、阿克苏、阿勒泰等地州市将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中至少一人就业,列入政府2007年为民办实事之一,作为就业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了考核体系和定期通报制度,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有效地促进了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

  

  (二)制定政策,完善措施

  

  为指导各地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2007年初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通知》(新劳社就字[2007]11号),对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其家庭1名成员给予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并加注“零就业家庭”标记,享受国有企业下岗失业“4050”人员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并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6月份又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新劳社就字[2007]33号),提出了就业援助、资金援助、培训援助、岗位援助、生活援助、“一对一”援助等六项援助措施,对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就业能力、择业意向进行登记造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零就业家庭建立了援助台帐,实行“一家一册”,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全面落实政策,开展就业援助、劳务派遣、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综合包户、责任到人、个性化援助等专项活动,并承诺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只要对就业岗位不挑不拣,确保在30日内落实就业岗位,使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切切实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三)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全区通过开发保洁、保绿、交通协管、公安协管等公益性岗位,为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岗位3.2万多个,对多次帮扶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政府兜底安置,充分发挥了公益性岗位援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开展了零就业家庭摸底调查,认真做好零就业家庭申报、公示和认定工作。一是全区先后组织2000多名劳动保障系统的党员干部、4000多名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与辖区内的零就业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援助;二是建立基础台帐,实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建立完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体系,实行定期检查制、电话举报制、月度通报制等措施,对零就业家庭人员实行托底安置,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三是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进度,把帮扶任务分解到每一个街道和社区,确定专人负责,明确消除零就业家庭的时间进度。哈密地区、昌吉州、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和田地区等地州市将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作纳入当地就业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了完善的考核体系,并同各县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落实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社会保险补贴是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群众最需要、最关心的问题。在就业援助工作中,各地摸清已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并集中力量帮助他们落实社保补贴。伊犁州、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巴州劳动保障部门在援助月期间对已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4050” 灵活就业人员,未享受补贴政策的,指导他们签订《灵活就业协议书》,积极为他们申领社保补贴,确保了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到位。巴州、哈密地区、博州、克州,强化责任到位、服务到位,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落实扶持政策,7月底率先在全区实现了城镇现有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乌鲁木齐市对吸纳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企业,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的安置费补助,使就业困难群体得到了有效的就业援助。石河子市规定企业每招一名零就业家庭成员,政府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给予就业补贴、各类企业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各地的再就业资金向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倾斜,对具备创业条件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落实就业补助,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鼓励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通过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提高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使援助工作到位,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援助政策和就业援助工作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点面结合的宣传报道。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采取宣传栏、板报、宣传标语、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宣传就业援助政策,有效发挥了“宣传援助政策、展示援助成果、弘扬援助精神”的作用,形成了关爱零就业家庭的良好氛围。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通过走家到户,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使就业援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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