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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 批准成立“北京市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 英文名称:beijing deda law firm 住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北头条5号 负责人:黄启瑞 合伙人:黄启瑞 曹波 刘正峰 二、批准《北京市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北京市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010008101366。 四、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章程、住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时,应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办理变更登记。 五、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和其他登记。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