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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查办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查办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注重剖析典型案件,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继续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继续抓好问题整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岗位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行贿和受贿行为,逐步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五、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全厅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择、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针对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二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的具体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三是按要求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四是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五是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六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七是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认真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违纪违规的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中央和省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地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六、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继续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等改革。切实转变职能,优化组织结构,改进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抓好取消和调整项目的后续监管,提高保留事项的审批效率,实现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完善干部推荐、提名任用方式,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投资行为,健全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完善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监管,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二)继续抓好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以农业建设专项资金为重点加大治理整改力度,切实解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认真落实《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 |